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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注册的严格规定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1643次  发布时间: 2012-10-31 20:08:16 


  你们有知道对于保健食品注册是有严格规定的,不过还有一些事有非常重要的。你们有知道吗?在保健食品注册中一些药品的名称中是不能够有任何一些关于大力推广保健食品的词眼。

  我们在注册的时候一定是要以产品原料命名的,应使用科学、规范的原料名称,如用西洋参单一原料配方的产品,可命名为某某牌西洋参含片,不得命名为某某牌花旗参含片。还有的就是两个以上原料组成的产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可用配方量大或起功效作用的原料名称的缩写,但其缩写不得违反命名要求。如用人参、枸杞为主要原料配方的产品,不得命名为某某牌人参口服液或某某牌枸杞口服液,可命名为某某牌参杞口服液;用荷叶、丹参为主要原料配方的产品,不得命名为与药品通用名同名的某某牌荷丹片,可命名为某某牌荷丹保健片。

  还有的就是保健食品的配方一般是由三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组成的产品,如以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C、维生素D为原料的产品,可命名为某某牌多种维生素片。同一申请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同名的另一产品。品牌名、通用名、属性名相同的产品,需要标注特定人群的,可在属性名后加括号标注。如适宜人群为儿童的某某牌钙片,可在属性名后加括号标注适宜人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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