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
2013年招生简章(广东省)
沈阳药科大学自1999年开始举办药事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先后在沈阳、哈尔滨、大连、蚌埠、北京等地招生,仅在北京就成功举办了六期班。学员对课程班整体反映较好,通过课程班的学习促进工作,提高了自身素质,有些学员已经成为业务骨干、走上领导岗位。为给广东地区医药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学习平台,现拟在广东地区与广州国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开办药事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第一期班现开始接受报名,第一期班限招收学员三十名。第一期开班时间:预计2013年9月份(届时以通知为准)。
一、招生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MBA硕士学位(教育部认可),并已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入学资格审查,请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最后学历 (大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和两份复印件。
二、课程设置
该班课程体系按研究生教育层次进行设计,由经验丰富的教师系统地讲授,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共设置包括药事管理与法规、管理学、专业英语、药品知识产权与WTO规则、经济学、药学概论、药物经济学、医药市场营销学等主干课程13门,约468学时(含自学学时),共30学分。
三、课程学习与考试
采取学员自学、每月集中两次(利用星期五或六、日全天业余时间)沈阳药科大学派教授来广州集中面授辅导的方式进行,全部课程计划在二年内学完,并由沈阳药科大学组织考试,考试合格者, 颁发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国家承认资格。
四、学位申请
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结业后,可以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以及《沈阳药科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规定》,向沈阳药科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药事管理专业理学硕士)。
申请硕士学位的程序:申请学位前,须通过(1)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每年五月份进行)。申请人应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2)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申请人应在通过国家组织的水平考试后,提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同时提交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且在申请人提交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答辩在沈阳药科大学进行。(3)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工作原则上在学员所在单位进行,沈阳药科大学派出硕士导师具体指导。申请人提交的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能力。
五、班级管理
学员管理由沈阳药科大学指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由广州国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委派专人负责,沈阳药科大学负责保管学员原始试卷和授课课程考试成绩,成绩汇总及审核,负责办理颁发结业证书。
六、学费
1.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费100元,学费3万元,一次交清,开具沈阳药科大学正式财务发票。报名费和学费可在报名时当面交纳,也可汇入沈阳药科大学帐户,汇款方式如下:
开户名:沈阳药科大学 帐 号:21001530008052501216 开户行:建行通汇支行
备 注:×××学费(****药事管理学研究生课程班) 汇款时注意事项:×××为学员姓名,请汇款时注意在备注栏写清学员姓名,不要写上家长或汇款人姓名。
2.教材费和资料费自理。申请硕士学位者,另加收5000元。
七、报名方式
第一期班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8月31日
报名地点: 广州市东风东路774号广东外贸大厦B座205房
联系人:
(1) 广东地区:
陈培东,电话:020-66221168转819;手机13925117500;电子邮箱地址:cpd@gjpc.cn
(2)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024-23986093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邮编:110016
招生简章和报名表可到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部网站下载(http://www.grs-syphu.com/html/yjskcjxb/tdxljz/53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