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NEWS
行业动态
客户动态
公司资讯
行业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9532次  发布时间: 2013-07-26 13:57:40 


关于印发《广东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的通知

 粤食药监法〔2013〕74号

各地级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监管局)、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

为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检查,确保认证工作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局制定了《广东省药品批发、零售连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详见附后),并于2013年7月2日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附件:1、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2、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3、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附件1-3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7月22日

附1

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号

检查内容

1

*00401

企业应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虚假欺骗行为。

2

00501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质量方针文件应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3

00701

企业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4

*00801

企业应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分析内审情况及制定改进措施,并建立记录。

5

*01101

企业应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6

01201

企业应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7

01301

企业应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8

*01401

企业负责人应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9

*01501

企业应在高层管理人员中设立专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10

*01601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质量管理部门的职责不得由其他部门及人员履行。

11

*01701

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储存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指导和监督被委托方的药品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质量工作。

12

01901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13

*02001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具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14

*02101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并符合下列要求:

① 应是执业药师,具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

② 专营体外诊断试剂的,应是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15

*02201

企业质量管理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兼营体外诊断试剂的,应是主管检验师,或具有检验学相关专业大学以上学历并从事检验相关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16

02202

企业从事验收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7

*02203

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8

02204

企业从事养护工作的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 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应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9

*02205

从事疫苗、体外诊断试剂验收、养护等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许可条件。

20

*02301

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21

02401

企业采购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销售、储存等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2

02501

企业应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培训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23

02801

从事特殊管理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4

03001

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25

03002

企业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26

03101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27

03201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28

*03401

企业应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29

*03601

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质量否决权的规定;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质量信息的管理;供货单位、购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及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等资格审核的规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运输的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规定;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药品退货的管理;药品召回的管理;质量查询的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药品直调管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

30

03701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销售、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31

03801

企业应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出库复核、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32

*03901

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出库复核、销后退回和购进退出、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

33

*04001

企业人员应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方可进行计算机系统操作;数据的更改应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留有记录。

34

04101

书面记录及凭证应及时填写,并做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撕毁。更改记录的,应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保持原有信息清晰可辨。

35

*04201

企业所建立的记录及凭证应至少保存5年。疫苗、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36

04301

企业的办公场所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环境整洁。

37

*04302

企业应按经营规模与经营范围设置相应的仓库

① 建筑面积不应小于500平方米;

② 外诊断试剂专营企业仓库建筑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38

04303

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应与被委托方签订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的药品委托储存协议。

39

*04401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其中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的温度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要求;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40

04501

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41

04601

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42

04602

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43

04603

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44

04604

库房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5

04701

库房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46

04702

库房应配备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47

*04703

库房应配备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48

*04704

库房应配备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系统。

49

04705

库房应配备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50

04706

库房应有适宜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1

04707

库房应有适宜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和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52

04708

库房应有验收、发货、退货和不合格药品的专用场所。

53

*04709

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54

04801

经营中药材的,应设有养护工作场所;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应设置中药样品室(柜)。

55

*04901

企业应配置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冷藏及运输设备:

① 经营生物制品、体外诊断试剂的冷库容积不应小于20立方米;经营疫苗的冷库总容积不应小于200立方米; 

② 冷库应配有自动监测、调控、显示、记录、报警的设备,并有备用发电机组或双回路供电系统;

③冷藏车或冷藏(保温)箱等设备。

56

05001

企业运输药品应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57

*05101

企业的冷藏车应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应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58

05201

企业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59

05301

企业应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60

*05302

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应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和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61

05401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相关设施设备验证,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并建立验证档案。

62

*05601

企业应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63

*05701

企业应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64

*05801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应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具有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能实现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并建立相关数据库。

65

*05802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应能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销售等进行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管理,并能生成、打印相关药品经营业务票据。

66

05901

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67

*06001

企业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存放于安全场所,按日备份,并按规定时限保存。

68

*06101

企业采购药品应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及质量信誉。企业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69

06102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70

*06201

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④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⑤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1

*06301

企业采购首营品种应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后方可采购。

72

06302

企业采购的药品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73

*06303

企业采购进口药品应索取:

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需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提供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原印章。

74

*06401

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并有记录;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75

06501

企业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包括: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76

*06601

企业采购药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做到票、账、货、款相符。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77

*06801

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采购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标明产地。

78

*06901

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紧急救治等特殊情况,以及其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形,企业可采用直调方式购销药品,将已采购的药品不入本企业仓库,直接从供货单位发送到购货单位,并建立专门的采购记录,保证有效的质量跟踪和追溯。

79

*07001

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禁止使用现金交易,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80

07101

企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81

*07201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82

07301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83

07401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及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84

07501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冷藏、冷冻药品应在冷库内待验。

85

07601

验收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确保其合法性及有效性。首营品种的检验报告书应加盖供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86

07701

验收药品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①同一批号的药品应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②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③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验收结束后,应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并标示。

87

07801

验收时应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88

07802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9

07803

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90

07804

验收进口药品时,应有

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需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提供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有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准许证》复印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进口药材应有《进口药材批件》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原印章。

91

*07901

验收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92

*08001

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中药材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产地、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录批准文号。验收不合格的还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93

*08101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子监管品种的采购、销售、储存等电子监管数据;并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

94

08201

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者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的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拒收。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5

08301

企业应建立库存记录,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96

*08401

直调药品时,如委托收货单位验收,应与收货单位签订药品委托验收协议书,及时反馈相关验收信息,并建立专门的验收记录。

97

*08501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98

08502

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应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99

08503

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

100

08504

药品与仓间地面、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与内墙、顶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101

08505

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垛堆间距不小于5厘米。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集中存放。

102

*08506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分库存放。

103

*08507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104

*08601

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105

08602

药品养护人员应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进行重点养护。

106

08603

药品养护人员应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107

0860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108

*08701

企业应通过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109

08801

药品发生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污染。

110

*08901

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怀疑为假药的,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11

*08902

在库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并应查明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12

*08903

特殊管理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不合格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13

09001

企业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114

*09101

企业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药品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单位。

115

*09102

企业销售药品,应对采购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员及提货人员进行真实性审核,并有记录。

116

*09301

企业销售药品,所发生的货款必须收到本单位账户;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票上应列明与销售出库单相吻合的详细内容,如不能全部列明上述详细内容,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注明税票号码,做到票、帐、货、款相符。

117

*09401

企业对所销售药品应建立销售记录。销售记录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中药材销售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产地、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中药饮片销售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厂商、购货单位、销售数量、单价、金额、销售日期等内容。

118

*09402

采用直调方式销售药品,应建立专门的销售记录。

119

*09501

企业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禁止使用现金交易,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20

09601

出库时应对照销售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①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②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③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④药品已超过有效期;⑤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121

*09701

药品出库复核应建立记录,包括购货单位、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122

*098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出库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123

09901

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124

*10001

药品出库时,应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125

*10002

直调药品出库时,由供货单位开具两份随货同行单(票),分别发往直调企业和购货单位。随货同行单(票)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标明直调企业名称。

126

*10101

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装车等项作业,应由专人负责并符合以下要求:①车载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在使用前应达到相应的温度要求;②应在冷藏环境下完成冷藏、冷冻药品的装箱、封箱工作;③装车前应检查冷藏车辆的启动、运行状态,达到规定温度后方可装车;④启运时应做好运输记录,内容包括运输工具和启运时间等。

127

10301

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128

10401

运输药品,应根据药品的包装、质量特性并针对车况、道路、天气等因素,选用适宜的运输工具,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破损、污染等问题。

129

10501

发运药品时,应检查运输工具,发现运输条件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发运。

130

10601

企业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的要求搬运、装卸药品。

131

10701

企业应根据药品的温度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温或者冷藏、冷冻措施。

132

*10702

在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冰袋、冰排等蓄冷剂,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133

*10801

在冷藏、冷冻药品运输途中,应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内的温度数据。

134

10901

企业应制定冷藏、冷冻药品运输应急预案,对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异常天气影响等突发事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35

11001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运输药品的,应对承运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符合本规范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委托。

136

*11101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应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药品质量责任、遵守运输操作规程和在途时限等内容。

137

11201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应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等。

138

11301

已装车的药品应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委托运输的,企业应要求并监督承运方严格履行委托运输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139

11401

企业应采取运输安全管理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药品盗抢、遗失、调换等事故。

140

*115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41

11601

企业应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142

11801

企业应负责售后投诉管理,对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并将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入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必要时应通知供货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

143

*12001

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购货单位停售、追回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44

*12101

企业应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145

12201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工作。


附2

广东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药品经营质量

管理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序号

项目号

检查内容

1

*00401

企业应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虚假欺骗行为。

2

00501

企业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体系文件,开展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质量方针文件应明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和要求,并贯彻到药品经营活动的全过程。

3

00701

企业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应与其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计算机管理系统等。

4

*00801

企业应定期以及在质量管理体系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时,组织开展内审,分析内审情况及制定改进措施,并建立记录。

5

*01101

企业应对药品供货单位、购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确认其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信誉,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6

01201

企业应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各部门、岗位人员应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7

01301

企业应设立与其经营活动和质量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明确规定其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

8

*01401

企业负责人应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9

*01501

企业应在高层管理人员中设立专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10

*01601

企业应设立质量管理部门,有效开展连锁企业及所属零售门店的质量管理工作。应对零售门店实行统一质量管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11

*01701

质量管理部门应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

12

01901

企业负责人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经过基本的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熟悉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

13

*02001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是执业药师,具有3年以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历,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具备正确判断和保障实施的能力。

14

*02101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符合药品经营许可条件,能独立解决经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

15

*02201

企业质量管理员应具有药学中专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6

02202

企业从事验收、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7

*02203

企业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的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养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8

*02301

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

19

02401

企业采购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药学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储存工作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0

02501

企业应对各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包括相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位操作规程等内容。培训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21

02801

从事特殊管理药品和冷藏冷冻药品的储存、运输等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

03001

质量管理、验收、养护、储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应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23

03002

企业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直接接触药品的岗位。

24

03101

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25

03201

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应按照文件管理操作规程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26

*03401

企业应定期审核、修订文件,使用的文件应为现行有效的文本,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27

*03601

企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质量管理体系内审的规定;质量否决权的规定;质量管理文件的管理;质量信息的管理;供货单位、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资格审核的规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运输的管理;特殊管理药品的规定;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药品退货的管理;药品召回的管理;质量查询的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质量方面的教育、培训及考核的规定;设施设备保管和维护的管理;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记录和凭证的管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执行药品电子监管的规定;药品统一配送的管理;门店访问的管理及门店相关管理制度等。

28

03701

企业应制定质量管理、采购、储存、配送、运输、财务和信息管理等部门的职责和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29

03801

企业应制定药品采购、收货、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配送、运输等环节及计算机系统的操作规程。

30

*03901

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配送、出库复核、退回和运输、储运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和可追溯。企业建立的连锁门店相关空白记录表格还应包括:处方药销售记录,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记录,药品拆零记录等。

31

*04001

企业人员应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后方可进行计算机系统操作;数据的更改应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核,并留有记录。

32

04101

书面记录及凭证应及时填写,并做到字迹清晰,不得随意涂改,不得撕毁。更改记录的,应注明理由、日期并签名,保持原有信息清晰可辨。

33

*04201

企业所建立的记录及凭证应至少保存5年。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34

04301

企业的办公场所应与经营规模相适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环境整洁。

35

*04302

企业应按经营规模与经营范围设置相应的仓库(配送中心),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0平方米。

36

*04401

企业应有适宜药品分类保管和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库房,其中常温库、阴凉库、冷库的温度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规定的要求;各库房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37

04501

药品储存作业区、辅助作业区应与办公区和生活区分开一定距离或者有隔离措施。

38

04601

库房内外环境整洁,无污染源,库区地面硬化或者绿化。

39

04602

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

40

04603

库房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药品被盗、替换或者混入假药。

41

04604

库房有防止室外装卸、搬运、接收、发运等作业受异常天气影响的措施。

42

04701

库房应有保持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

43

04702

库房应配备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

44

*04703

库房应配备有效调控温湿度及室内外空气交换的设备。

45

*04704

库房应配备自动监测、记录库房温湿度的系统。

46

04705

库房应配备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

47

04706

库房应有适宜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48

04707

库房应有适宜零货拣选、拼箱发货操作和复核的作业区域和设备。

49

04708

库房应有验收、发货、退货、不合格药品的专用场所。

50

*04709

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51

*04901

企业应配置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藏及运输设备,包括冷库(柜)或冷藏(保温)箱等。

52

05001

企业运输药品应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

53

*05101

企业的冷藏车应具有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冷藏箱及保温箱应具有外部显示和采集箱体内温度数据的功能。

54

05201

企业对储存、运输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55

05301

企业应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56

*05302

冷库、储运温湿度监测系统以及冷藏运输等设施设备应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和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57

05401

企业应按规定开展相关设施设备验证,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偏差处理和预防措施等,并建立验证档案。

58

*05601

企业应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59

*05701

企业应建立符合经营全过程管理及质量控制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实现药品质量可追溯,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60

*05801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应有支持系统正常运行的服务器和终端机;具有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能实现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仓库)、零售门店之间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并建立相关数据库。

61

*05802

企业的计算机系统应能够对药品的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配送等进行真实、完整、准确地记录和管理,并能生成、打印相关药品经营业务票据。

62

05901

企业计算机系统数据的录入、修改、保存等操作应符合授权范围、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63

*06001

企业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存放于安全场所,按日备份,并按规定时限保存。

64

*06101

企业采购药品应确定供货企业的合法资格及质量信誉。企业购进的药品应为合法企业所生产或经营的药品。

65

*06102

企业采购药品应符合统一采购的规定。

66

06103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应由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并经质量负责人批准。

67

*06201

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④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⑤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⑥《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8

*06301

企业采购首营品种应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后方可采购。

69

06302

企业采购的药品除国家未规定的以外,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70

*06303

企业采购进口药品应索取:

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需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提供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准许证》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原印章。

71

*06401

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并有记录;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

72

06501

企业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包括: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73

*06601

企业采购药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做到票、账、货、款相符。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74

*06801

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的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数量、价格、购货日期等。购进中药饮片的, 还应标明产地。

75

*07001

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 禁止使用现金交易,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76

07101

企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77

*07201

企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到货药品逐批进行收货、验收,防止不合格药品入库。

78

07301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核实运输方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照随货同行单(票)和采购记录核对药品,做到票、帐、货相符。

随货同行单(票)应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并加盖供货单位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

79

07401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及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80

07501

收货人员对符合收货要求的药品,应按品种特性要求放于相应待验区域,或者设置状态标志,通知验收。冷藏、冷冻药品应在冷库内待验。

81

07601

验收药品应有该批号药品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确保其合法性及有效性。首营品种的检验报告书应加盖供货单位的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82

07701

验收药品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①同一批号的药品应至少检查一个最小包装,但生产企业有特殊质量控制要求或者打开最小包装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可不打开最小包装;②破损、污染、渗液、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③外包装及封签完整的原料药、实施批签发管理的生物制品,可不开箱检查。验收结束后,应将抽取的完好样品放回原包装箱,加封并标示。

83

07801

验收时应对抽样药品的外观、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进行逐一检查。验收药品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有药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标签或说明书上还应有药品的成份、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84

07802

验收特殊管理药品、外用药品,其包装的标签或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按分类管理要求,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或忠告语;非处方药的包装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85

07803

验收进口药品,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份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86

07804

验收进口药品时,应有

①《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

②《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需批签发的生物制品,应同时提供批签发证明复印件;

进口第二类精神药品,应有其《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准许证》复印件和《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供货单位原印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

87

*07901

验收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88

*08001

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录批准文号。验收不合格的还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89

*08101

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电子监管品种的采购、销售、存储等电子监管数据;并按规定进行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和数据上传。

90

08201

企业对未按规定加印或者加贴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或者监管码的印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拒收。监管码信息与药品包装信息不符的,不得入库,必要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91

08301

企业应建立库存记录,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登记;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并由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92

*08501

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于相应的库房中。

93

08502

在人工作业的库房储存药品,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为绿色,不合格药品为红色,待确定药品为黄色。

94

08503

搬运和堆码药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

95

08504

药品与仓间地面、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与内墙、顶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96

08505

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垛堆间距不小于5厘米。拆除外包装的零货药品应集中存放。

97

*08506

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98

*08507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99

*08601

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

100

08602

药品养护人员应按照养护计划对库存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进行重点养护。

101

08603

药品养护人员应对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102

08604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和上报养护检查、近效期或长时间储存的药品等质量信息。

103

*08701

企业应通过计算机系统对库存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自动跟踪和控制,防止过期药品销售。

104

08801

药品发生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迅速采取措施,防止造成污染。

105

*08901

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采取停售措施,并在计算机系统锁定,同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确认。怀疑为假药的,应及时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106

*08902

在库发现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并应查明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107

*08903

特殊管理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不合格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08

09001

企业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109

*09301

企业应对零售门店实行统一配送药品。 

110

*09401

企业配送药品应开具配送单据并建立药品配送记录,做到单、货相符。配送记录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配送门店名称、配送数量、单价、金额、配送日期等项内容。中药饮片的配送记录还应载明产地。

111

09601

出库时应对照配送记录进行复核。发现以下情况不得出库,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处理:①药品包装出现破损、污染、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损坏等问题;②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者液体渗漏;③标签脱落、字迹模糊不清或者标识内容与实物不符;④药品已超过有效期;⑤其他异常情况的药品。

112

*09701

药品出库复核应建立记录,包括配送门店名称、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出库日期、质量状况和复核人员等内容。

113

*098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出库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114

09901

药品拼箱发货的代用包装箱应有醒目的拼箱标志。

115

*10001

药品出库时,应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票)。

116

10301

企业应按照质量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117

10601

企业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的要求搬运、装卸药品。

118

10701

企业应根据药品的温度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温或者冷藏、冷冻措施。

119

*10702

在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中,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冰袋、冰排等蓄冷剂,防止对药品质量造成影响。

120

*10801

在冷藏、冷冻药品运输途中,应实时监测并记录冷藏车、冷藏箱或者保温箱内的温度数据。

121

11001

企业委托其他单位运输药品的,应对承运方运输药品的质量保障能力进行审计,符合本规范运输设施设备条件和要求的方可委托。

122

11101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应与承运方签订运输协议,明确药品质量责任、遵守运输操作规程和在途时限等内容。

123

11201

企业委托运输药品应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的质量追溯。记录至少包括发货时间、发货地址、收货单位、收货地址、货单号、药品件数、运输方式、委托经办人、承运单位等。

124

11301

已装车的药品应及时发运并尽快送达。委托运输的,企业应要求并监督承运方严格履行委托运输协议,防止因在途时间过长影响药品质量。

125

*115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及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运输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6

11601

企业应加强对退货的管理,保证退货环节药品的质量和安全,防止混入假冒药品。

127

11801

企业应负责门店售后投诉管理,对投诉的质量问题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和反馈,并做好记录,并将处理结果等信息记入档案,以便查询和跟踪。必要时应通知供货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

128

*12001

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门店停售、追回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29

*12101

企业应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按照召回计划的要求及时传达、反馈药品召回信息,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130

12201

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承担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工作。


附3

广东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认证现场检查项目

,

序号

项目号

检查内容

1

*12401

企业应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禁止虚假欺骗行为。

2

12402

企业应具有与其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经营条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设施设备、质量管理文件,并按照规定设置计算机系统。

3

*12501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是: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提供必要的药品经营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

4

*12601

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部门或者配备质量管理人员,履行以下职责:

1、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本规范

2、组织制订质量管理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3、负责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资格证明的审核;

4、负责对所采购药品合法性的审核;

5、负责药品的验收,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陈列、销售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6、负责药品质量查询及质量信息管理;

7、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8、负责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及处理;

9、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10、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11、开展药品质量管理教育和培训;

12、负责计算机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控制及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维护;

13、负责组织计量器具的校准及检定工作;

14、指导并监督药学服务工作;

15、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者质量管理人员履行的职责。

5

*12602

连锁企业门店设置的质量管理部门或配备的质量管理人员应指导和监督本门店执行连锁企业统一质量管理的规定。

6

12701

企业从事药品经营和质量管理工作的人员,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要求,不得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从业的情形。

7

*1280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符合药品经营许可条件要求。

8

*12802

企业经营处方药的,必须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9

*1290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执业药师或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药学、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具有执业中药师或中医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中医药学中专以上学历。

10

12902

验收、采购人员应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采购人员应具有中医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医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1

12903

营业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

12

12904

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具有中医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13

13001

企业各岗位人员应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及药品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岗前培训和继续培训。国家有就业准入规定的,从其规定。

14

13101

企业应按照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培训,使相关人员能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培训工作应做好记录并建立档案。

15

13201

企业应为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的人员接受相应培训提供条件,使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16

13301

在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17

13401

企业应对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进行岗前及年度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18

13402

企业发现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工作岗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19

13501

在药品储存、陈列等区域不得存放与经营活动无关的物品及私人用品,在工作区域内不得有影响药品质量和安全的行为。

20

*13601

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质量管理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记录和凭证等。

21

*13602

企业应定期对质量管理文件进行审核,及时修订,并建立记录。

22

*13801

药品零售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陈列、销售等环节的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包括储存、养护的管理;供货单位和采购品种的审核;处方药销售的管理;药品拆零的管理;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管理;记录和凭证的管理;收集和查询质量信息的管理;质量事故、质量投诉的管理;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的管理;药品有效期的管理;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的管理;环境卫生、人员健康的规定;提供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的管理;人员培训及考核的规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规定;计算机系统的管理;药品召回管理等。 

23

*13802

连锁企业门店的质量管理制度应按13801项内容的要求由连锁总部统一制定。

24

*13901

企业应明确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采购、验收、营业员以及处方审核、调配等岗位的职责,设置库房的还应包括储存、养护等岗位职责。

25

*14001

质量管理人员、处方审核人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26

14101

药品零售操作规程应包括:药品采购、验收、销售;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药品拆零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的销售;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营业场所冷藏药品的存放;计算机系统的操作和管理;设置库房的还应包括储存和养护的操作规程。

27

14201

企业应建立药品采购、验收、销售、陈列检查、温湿度监测、不合格药品处理等相关记录。

28

*14301

记录及相关凭证应至少保存5年。特殊管理的药品的记录及凭证按相关规定保存。

29

14401

通过计算机系统记录数据时,相关岗位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通过授权及密码登录计算机系统,进行数据的录入,保证数据原始、真实、准确、安全和可追溯。

30

14501

电子记录数据应以安全、可靠方式定期备份。

31

*14601

企业的营业场所应与其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

32

14602

企业的营业场应与药品储存、办公、生活辅助及其他区域分开。

33

14701

营业场所应具有相应设施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药品受室外环境的影响,并做到宽敞、明亮、整洁、卫生。

34

*14801

营业场所应配备以下营业设备:货架和柜台;监测、调控温度的设备;经营中药饮片的,有存放饮片和处方调配的设备;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专用冷藏设备;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的,有符合安全规定的专用存放设备;药品拆零销售所需的调配工具、包装用品;药品分类摆放标识、处方药警示语、非处方药忠告语;销售凭证打印设备等。

35

14901

企业应建立能够符合经营和质量管理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并满足药品电子监管的实施条件。

36

*14902

连锁企业门店应与连锁企业总部、配送中心之间实现计算机网络实时的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37

15001

企业设置药品库房的,应做到库房内墙、顶光洁,地面平整,门窗结构严密;有可靠的安全防护、防盗等措施。

38

*15101

库房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药品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备;有效监测和调控温湿度的设备;符合储存作业要求的照明设备;验收专用场所;不合格药品专用存放场所;经营冷藏药品的,有与其经营品种及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用设备等。

39

*15201

经营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储存设施。

40

1540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计量器具、温湿度监测设备等定期进行校准或者检定。

41

*15501

企业采购药品应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确定所购入药品的合法性,并建立合格供货单位档案。

42

*15502

连锁门店采购的药品应经连锁企业总部审核同意,从连锁企业总部统一购进,不得自行从其他单位采购药品。

43

*15503

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并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必要时应组织实地考察,对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评价。

44

*15504

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应查验加盖其公章原印章的以下资料,确认真实、有效:1、《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4、相关印章、随货同行单(票)样式;5、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6、《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5

*15505

企业采购首营品种应审核药品的合法性,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的药品生产或者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并予以审核,审核无误的方可采购。

46

*15506

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对与本企业进行业务联系的供货单位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进行审核,并有记录;索取加盖供货单位公章原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授权书及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应载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等。 

47

15507

企业应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内容包括:明确双方质量责任;供货单位应提供符合规定的资料且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供货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开具发票;药品质量符合药品标准等有关要求;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符合有关规定;药品运输的质量保证及责任;质量保证协议的有效期限。

48

*15508

企业采购药品时,应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发票应列明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单位发票专用章原印章、注明税票号码。发票上的购、销单位名称及金额、品名应当与付款流向及金额、品名一致,并与财务账目内容相对应。发票按有关规定保存。

49

*15509

企业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50

15510

企业应定期对药品采购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质量评审,建立药品质量评审和供货单位质量档案,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51

*15601

药品到货时,收货人员应对照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票)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账、货相符。

52

*15701

验收药品应做好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等内容。验收人员应在验收记录上签署姓名和验收日期。

中药饮片验收记录应包括品名、规格、批号、产地、生产日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验收合格数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录批准文号。

验收不合格的还应注明不合格事项及处置措施。

53

*15801

冷藏、冷冻药品到货时,应对其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质量控制状况进行重点检查并记录。不符合温度要求的应当拒收。

54

15901

验收药品应按照药品批号查验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检验报告书的传递和保存可以采用电子数据形式,但应确保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55

*16001

特殊管理的药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56

16101

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入库或者上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入库或者上架,并报告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处理。

57

16102

对实施电子监管的药品,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8

*16201

企业应对营业场所温度进行监测和调控,以使营业场所的温度符合常温要求,并作好记录。

59

16301

企业应定期对营业场所和库房进行卫生检查,保持环境整洁,并采取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污染药品。

60

16401

药品应按剂型、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并设置醒目标志,类别标签字迹清晰、放置准确。

61

16402

药品应放置于货架(柜),摆放整齐有序,避免阳光直射。

62

*16403

处方药、非处方药应分区陈列,并有处方药、非处方药专用标识。

63

*16404

处方药不得采用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和销售.

64

16405

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分开摆放。

65

16406

拆零销售的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或者专区。

66

*16407

第二类精神药品、毒性中药品种和罂粟壳不得陈列。

67

*16408

冷藏药品应放置在冷藏设备中,按规定对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并保证存放温度符合要求。

68

*16409

中药饮片柜斗谱的书写应正名正字;装斗前应复核,防止错斗、串斗;应定期清斗,防止饮片生虫、发霉、变质;不同批号的饮片装斗前应清斗并记录。

69

*16410

经营非药品应设置专区,与药品区域明显隔离,并有醒目标志。

70

16501

企业应定期对陈列、存放的药品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拆零药品和易变质、近效期、摆放时间较长的药品以及中药饮片。

71

16502

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应及时撤柜,停止销售,由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和处理,并保留相关记录。

72

16601

企业应对药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管理,防止近效期药品售出后可能发生的过期使用。

73

*16701

企业设置库房的,在库药品应按温、湿度要求储存。

74

16702

在库药品应按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其统一标准是: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75

16703

在库药品应按照要求采取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76

16704

在库药品的搬运和堆码应严格按照外包装标示要求规范操作,堆码高度符合包装图示要求,避免损坏药品包装。

77

16705

在库药品应按批号堆码,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垛,垛间距不小于5厘米,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厘米。

78

*16706

在库的药品与非药品、外用药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中药饮片应分库(区)存放。

79

*16707

在库的特殊管理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储存

80

*16708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有效监测和调控,并做好记录。

81

16709

药品养护人员应按照养护计划对在库药品的外观、包装等质量状况进行检查,并建立养护记录;对储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或者有效期较短的品种应进行重点养护。

82

*16710

对质量可疑的在库药品应立即采取停止销售,存放于标志明显的专用场所,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门或质量管理人员确认、处理。怀疑为假药的,应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83

16711

对在库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养护并记录,所采取的养护方法不得对药品造成污染。

84

16712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汇总、分析在库药品的养护信息。

85

16713

在库药品因破损而导致液体、气体、粉末泄漏时,应迅速采取安全处理措施,防止对储存环境和其他药品造成污染。

86

*16714

属于特殊管理的在库不合格药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87

*16715

在库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应有完整的手续和记录,并应查明和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88

16801

企业应在营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注册证等。

89

16901

营业人员应佩戴有照片、姓名、岗位等内容的工作牌,是执业药师和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牌还应标明执业资格或者药学专业技术职称。在岗执业的执业药师应挂牌明示。

90

*17001

处方经处方审核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但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确认的,可以调配;调配处方后经过核对方可销售。

91

*17002

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应在处方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处方或者其复印件。

92

17003

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向顾客告知有效期。

93

17004

销售中药饮片做到计量准确,并告知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提供中药饮片代煎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4

*17101

企业销售药品应打印销售凭证,内容包括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规格等,并做好销售记录。

95

17201

企业应对负责拆零销售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

96

17202

拆零的工作台及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97

*17203

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的,应做好拆零销售记录。拆零销售记录内容包括拆零起始日期、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生产厂商、有效期、销售数量、销售日期、分拆及复核人员等。

98

*17204

药品拆零销售应使用洁净、卫生的包装,包装上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以及药店名称等内容。

99

17205

企业开展药品拆零销售的,应提供所销药品的说明书原件或者复印件。

100

17206

拆零销售的药品,在销售期间应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

101

*17301

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102

17401

药品广告宣传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规定。

103

17501

非本企业在职人员不得在营业场所内从事药品销售相关活动。

104

17801

企业应在营业场所公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电话,设置顾客意见簿,及时处理顾客对药品质量的投诉。

105

17901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收集、报告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106

*18001

企业发现已售出药品有严重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追回药品并做好记录,同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107

*18101

企业应协助药品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控制和收回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并建立药品召回记录。


上一篇:新GMP是一道高门槛 企业应多申请优惠政策
下一篇:GSP大限提前至2015年 药店将迎考

关于启用新域名的通知

本公司服务平台CIO在线升级已完成,您现在访问的旧域名https://www.gjpc.cn已停止更新服务,想了解本公司最新的讯息及动态,及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产品,请访问升级后的域名http://www.ciopharma.com请点击访问并收藏!感谢您一路的支持与关注,CIO合规保证组织·国健医药咨询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稳定高效的服务!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