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NEWS
行业动态
客户动态
公司资讯
行业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动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2014年第18号)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1233次  发布时间: 2014-09-28 14:30:17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通  告

 

2014年 第18号

 

关于发布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的通告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保障上市医疗器械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按照生产工艺和生产过程控制较为复杂、用于支持维持生命、应用于人体重要部位、使用中发现较多可疑不良事件的筛选原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选取部分植入性医疗器械,组织制定了《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现予发布。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禁止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国食药监械〔2005〕166号)即行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9月26日

 

附件

 

禁止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目录

 

一、部分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类医疗器械

 

1.血管支架、血管支架系统(外周血管支架除外);

 

2. 心脏封堵器、心脏封堵器系统;

 

3. 人工心脏瓣膜;

 

4.整形植入物(剂)。

 

二、同种异体医疗器械

 

三、部分动物源医疗器械

 

1.心脏、神经、硬脑脊膜修补材料;

 

2.人工皮肤;

 

3.体内用止血、防粘连材料;

 

4. 骨修复材料;

 

5.其他直接取材于动物组织的植入性医疗器械。

 

四、其他

 

1.心脏起搏器;

 

2.植入式血泵;

 

3.植入式胰岛素泵。

 


上一篇:质检总局:ZARA爱马仕等品牌不合格超10次
下一篇:进口食品化妆品多批次不合格

关于启用新域名的通知

本公司服务平台CIO在线升级已完成,您现在访问的旧域名https://www.gjpc.cn已停止更新服务,想了解本公司最新的讯息及动态,及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产品,请访问升级后的域名http://www.ciopharma.com请点击访问并收藏!感谢您一路的支持与关注,CIO合规保证组织·国健医药咨询将一如既往为您提供稳定高效的服务!

立即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