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和巩固新版GSP的实施,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东莞市局近期开展了2014年第二批药品经营企业GSP跟踪检查。检查采取倒查式的飞行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检查涉及13个连锁企业的65家门店及14家单体药店和卫生站、个体诊所等共79家。根据各分局反馈回来的检查情况,流通科对涉嫌违法违规经营的外地企业已发函通知其当地市药监局并抄报省局,由当地市局组织对本地供应商进行GSP跟踪检查。第二阶段市局根据上阶段的检查情况,对辖区内13家药品批发(零售连锁总部)企业进行跟踪检查。大部分企业能按GSP要求管理药品质量,及时上传药品购销存数据,严把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采供关,所抽查的药品购销行为能提供发票及财务回(汇)款凭证,计算机系统及温湿度监测系统能正常运作。但个别企业存在“三统一”流于形式、药品购销发票不全,含麻类药品以现金汇存公司账户、基础数据库设置不全、阴凉储存药品置于常温库、冷链运输记录不全等问题,市局已对上述行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通过跟踪检查,进一步让企业认清了当前形势,强化了企业的质量管理意识,引导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新版GSP实施。下一步,东莞市局将及时跟进企业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在省局的指导下更深入全面地开展药品流通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