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广东省食药监发布2016年第11号撤销GSP证信息,截至7月5日,广东省已撤销18家批发药企的GSP证书,全国已有44家批发药企被撤销GSP证书。
公告指出,广东宏洲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广东省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从违法事实来看,其中2家药企都存在同一个问题: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5月底自查阶段结束,现已进入相关药监局全面入驻监管时期,广东省在短短一个月内已撤销7家药企的GSP证书,“未能诚实经营”、“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经营”已然成为最近撤证重点原因之一。合规,方能持续长久经营!
被撤GSP证药企信息:

具体违法事实:
一、广东宏洲药业有限公司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企业未根据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度进行有效调控;
3、企业购进的部分药品未能在企业的计算机系统中查询到购进、验收、养护、出库复核等记录;
4、企业购进的部分药品未按规定上传电子监管数据。
二、揭阳市润丰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销售部分药品未开具发票;
2、企业未根据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对库房温度进行有效调控;
3、企业未按规定对首营企业进行审核;
4、质量管理部门未按要求履行规定职责。
三、深圳市富海通医药有限公司
1、企业未按批准的许可内容从事药品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