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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996次  发布时间: 2014-08-21 09:24:43 

(执业药师本人第一次申请注册)
申请人在递交书面申报材料前,必须先登录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企业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5.157.143)进行网上申报,填写申请事项材料,申报成功后凭预受理号到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或各市局办理注册手续。
一、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1、 注册账号,新用户注册时请选择企业用户进行注册。
2、 进入【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业务申报】
3、 选择【事项编号102-00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
4、 选择【企业注册所在地】(要求精确到区/县)
注意:系统默认到广东省局受理,也可到当地市局受理。
5、 填写申请信息
申请单位:请按照执业单位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填写。
经办人:为负责现场办理此事项的当事人,姓名、电话请正确真实填写。
注意:申报材料暂时不用上传附件。
6、 填写注册信息
(1)执业资格证书号:为执业药师资格证首页编号,非管理号;
(2)出生年月和参加工作时间:请按照XXXX-XX-XX格式填写;
(3)考试认定年份: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上的“批准日期”年度;
(4)执业类别:为执业药师资格证上的“专业类别” ;
(5)执业范围:为执业单位许可证上的“经营方式” ;
(6)执业单位名称:请按照执业单位许可证上的“企业名称”填写;
(7)执业单位地址:请按照执业单位许可证上的“注册地址”填写;
(8)药品经营许可证号:请按照执业单位许可证上的“证号”填写;新筹建企业填“无”。
7、 确保信息填写无误后,【保存】-【签名并申报】,记下预受理号。
二、现场受理所需材料:
1、《行政审批网上申报回执》的预受理号码
2、《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需复印含编号的首页,含管理号和个人信息的中间页);
4、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退还申请人);
5、近期同一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3张
(申请表贴2张、另交1张办证);
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1份
(药品经营、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经营、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如为新筹建企业提供以下其中之一即可:《营业执照》/《核准开业登记通知书》/《个体工商户名称预核准通知书》/《连锁公司下属分支机构无须名称预核准说明》)。
7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的,还需提供执业药师自签发日期起历年的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广东药师网可查询到的,可不用提供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广东药师网查询不到的,需提供学分证明原件)。凡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可保留执业药师资格。
8、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份
(委托书须有执业药师本人签名,还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证及复印件)。
9、以上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新筹建企业无公章,材料暂不加盖公章。
三、受理与领证
受理与领证: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53号之二 天誉商务大厦西塔1313受理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所有表格在广东药师网(http://www.gdda.com.cn/)的“下载专区” 下载。
四、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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