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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李先生提问】医疗器械临床试报资料保存时间有没有明文规定?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1145次  发布时间: 2012-07-23 17:18:20 

【提问】医疗器械临床试报资料保存时间有没有明文规定?

【专家解答】有的。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第二十七条中。医疗机构应保存临床试

验资料至试验终止后五年。申请者应当保存临床试验资料至最后生产的产品投入使用

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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