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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李小姐提问】关于检测报告过期问题
发布者: 国健医药咨询  浏览次数: 1100次  发布时间: 2012-09-12 15:27:42 

【提问】

    新注册的药包材企业,因为审评过程中要求补充资料,时间超过1年时,洁净室的检测,现场考评及样品检测报告等资料,是否存在过期问题,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检测?

【专家解答】

   不需要重新进行检测。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补充通知要求提交补充资料。但需要注意发补时限,若在时限内不能完成补充资料的提交,要提前报告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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